金穗农机指南

息县岗李店乡成功调解村民之间的经济纠纷

admin 85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其他人民调解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20年10月7日

矛盾纠纷类型:经济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岗李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审稿: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物业纠纷岗李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27日家住息县岗李店乡张新寨村的村民张某彦找到岗李店乡人民调解员,张某彦说给我们反映一些事情,希望我们能帮助他,2020年10月4日的时候张某彦找到同村的郑某刚,让郑某刚给他收玉米,郑某刚在给张某彦收玉米的时候因为收割机的链条断裂,导致郑某刚给张某彦收的玉米都掉在了地里,造成了张某彦的经济损失,郑某刚说给张某彦500元的赔偿,张某彦不同意,由于双方的分歧很大,意见不能统一,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之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李某迅速介入,多次去到村里走访调查,并向郑某刚了解情况,随后调解员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进一步的了解事情的发生和经过。

2020年10月9日上午,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现场调解起初双方各说各的,互不相让,调解员认真负责的劝说双方当事人都互相谅解,各退一步,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同意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后终于达成一致:由郑某刚赔偿张某彦经济损失700元,从此以后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但是在2020年10月10日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准备交付赔偿金的时候,郑某刚一方反悔,只愿意支付张某彦500元的赔偿金。2020年10月14日调解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并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村干部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2020年10月14下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由郑某刚赔偿张某彦经济损失700元(郑某刚支付500元,村委垫付200元)。二.从此以后张某彦和郑某刚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至此,这起经济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该起案件是一起经济纠纷。在调解本案时,调解员能够详细掌握纠纷的成因及发展,准确把握当事双方的心理活动,采用灵活的调解方式同时又能调动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调解,并获得村两委的支持,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岗李店司法所)